林西县粮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11 |
|---|---|
| 权力名称 | 对未及时支付售粮款和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监督检查 |
| 责任主体 | |
| 设定依据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16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二)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 |
| 实施主体 | 粮食管理局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