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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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粮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7
权力名称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设定依据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自2009年12月29日起施行)第七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本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二)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三)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第二十九条 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主体 粮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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