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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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粮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1
权力名称 对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设定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16年修订)第四十条 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粮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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