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教育和科技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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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监督检查 |
责任主体 | 教育局 |
设定依据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部委规章。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自1998年03月06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并可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经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教育和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