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交通局

您所在的位置:县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林西县交通局

林西县交通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230
权力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危险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交通局
设定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16年4月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门规章。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第五项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
实施主体 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