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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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环保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270
权力名称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生态环境局
设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行政法规。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64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林西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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