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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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国税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42
权力名称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税务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7号,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实施主体 林西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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