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国税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40 |
|---|---|
| 权力名称 | 对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监督检查 |
| 责任主体 | 税务局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7号,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国家税务局 |
蒙公网安备15042402150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