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国税局

您所在的位置:县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林西县国税局

林西县国税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34
权力名称 对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税务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7号,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实施主体 林西县国家税务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