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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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公安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836
权力名称 消防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公安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实施主体 林西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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