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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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公安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825
权力名称 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责任主体 公安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至50元罚款。
实施主体 林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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