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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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房管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80
权力名称 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房管局
设定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部门规章。2012年5月28日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实施主体 林西县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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