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地税局

您所在的位置:县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林西县地税局

林西县地税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21
权力名称 对税务代理人违反规定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行政法规。2012年修正)第九十八条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实施主体 林西县地方税务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