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财政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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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会计监督检查 |
责任主体 | 财政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法律。199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24号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部门规章。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令第1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林西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