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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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安监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189
权力名称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应急管理局
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部门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九)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实施主体 林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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