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林西县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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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林西县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背景 

  为落实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全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推动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推进实现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主要目标 

  全面补齐义务教育发展短板,推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源配置方面的7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方面的15项指标、教育质量方面的9项指标以及社会认可度均达到要求。到2023年,义务教育各校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024年,通过国家验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加大建设力度。统筹城镇建设与发展、生育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将小学附属幼儿园剥离需新建幼儿园3所,新建小学1所,新建多功能综合楼4处;改建12所学校功能教室,补齐升级19所学校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2.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严格控制因择校、转学产生的大班额。到2023年基本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没有超过2000人的大规模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史”学习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科学设计不同学段德育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地位。加强仪式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公民意识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培育精品课程10门。聚焦自主高效课堂,推进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到2023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达标10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管理,实施好课后服务,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 

  6.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调自治区质量评估中心申请参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质量检测,利用检测结果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全员全程进行增值性评价,让评价变为促进、欣赏、帮助,降低校际差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7.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开齐开足课程,推进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改革创新。到2022年,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文旅体局) 

  (三)突出教师队伍建设 

  8.加强师德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招聘准入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9.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以成长工作室建设发展为引领,全面提升校长、班主任、教师、教研员队伍专业能力。持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10.接续补充教师。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招聘指标要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优先配备音体美劳教师,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借调教师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人社局) 

  11.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采取定期交流、对口协作、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基本均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人社局) 

  12.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四)推进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13.建立完善学校协同联动共建机制。深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和农村小规模学校联盟建设,持续实施京蒙协作,互派挂职、跟岗培训培养。到2023年,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4.建设共享课程教学资源。推动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重点实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完善县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5.强化学校治理。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加强校园文化和平安校园建设,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6.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实施阳光、均衡编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17.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妇联) 

  18.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局) 

  19.办好特殊教育。依据《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新建3所学校特教班。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健全特教投入机制,落实特教教师津贴。(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委、残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落实“以县为主”职责任务,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织,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达标。 

  (二)保障经费投入 

  落实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并规范使用管理。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应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 

  (三)建立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 

  组织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纳入绩效考评。教育局要以视导为抓手,重点推进各学校内涵发展。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奖励及问责机制。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适时动态监测,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指导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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